水泥质量监督管理丝毫不能放松
发布时间:【20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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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全国政协委员、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林宗寿

    林宗寿教授是中国建材报的老朋友了。他在中国建材报的《中国水泥助磨剂》专刊上的“林教授水泥答疑”栏目深受读者的欢迎和喜爱。带着编辑和读者的问候,伴着雪后的第一缕阳光,记者在两会召开前夕采访到了全国政协委员、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林宗寿。

    今后我国水泥工业发展应注意的问题

    林宗寿首先对我国水泥工业的发展表示肯定。他说,近年来,我国水泥工业生产技术发展迅速,可以说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我国水泥产量连续25年位居世界第一。到2010年年末,我国新型干法水泥产能有望超过20亿吨。这就意味着即使淘汰了全部落后产能,我国的水泥产能也将超过市场需求。因此,所有的水泥企业都应该明确认识到不可以再建新窑,否则就会出现产能过剩,导致开工不足,造成浪费。

    林宗寿认为,今后我国水泥工业的发展应该注意以下3个问题。一是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只有企业大型化,才能达到规模效应。企业只有做到相对的区域性垄断,拥有水泥的定价权,才能具有竞争力。二是水泥行业的主要精力应放在降低生产成本、降低电耗热耗、节能挖潜、提高产品质量上。比如,如何使磨机产量提高、电耗降低,水泥窑热耗降低、产量提高等,这里还有很多工作可做。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最终立于不败之地。三是水泥厂应该关注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等问题,把水泥厂办成环保型企业。水泥厂大量利用工业废弃物,可以降低生产成本。过去人们有一个误区,一提到水泥厂就说是污染企业,实际上水泥厂可以发展成环保产业,即利用水泥窑无害化处置污泥、有毒物质、城市垃圾、有机可燃物等。

    水泥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仍需特别重视

    当记者问及林宗寿在2008年提出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水泥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提案落实情况时,他不无担心地说:“水泥质量的监督与管理,是我们目前仍然需要特别重视的问题。”

    他认为,近几年来,我国水泥质量监督与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水泥质量控制上还有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水泥混合材掺加量超标的问题。国家标准对混合材料种类、用量等各方面都有相关规定,但许多水泥厂并不遵守这些规定。以普通水泥为例,国家标准混合材掺量不能超过20%。而现在很多企业在实际生产中都超过了这个用量。另外,国家标准对掺加混合材的种类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煤矸石、矿渣等都可以使用,而另外一些混合材料必须在经过检验证明对水泥质量无害后才能使用。但是很多企业对混合材使用比较随便,这都可能对水泥质量产生很大影响。二是在水泥生产过程中,水泥企业对外加剂的添加不够合理。例如,为了提高水泥早期强度,一些水泥企业常常添加一些对水泥性能有影响的外加剂,如一些含碱和氯离子的早强剂。在混凝土搅拌中可以添加一定量的不损害混凝土性能的早强剂,但在水泥生产中是不应该添加早强剂的。因为目前许多早强剂中的碱、氯离子含量比较高,添加到水泥中后,会使水泥中两者含量也偏高。碱含量偏高的话,时间一长,碱就会随着水分从水泥内部渗到表面,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水泥“起霜”,由于碱在水泥表面沉淀、结晶,会造成水泥表面装饰材料如瓷砖、涂料等的脱落。而氯离子含量偏高,容易造成钢筋生锈,进而膨胀,造成混凝土开裂,有可能造成较大的事故。

    国家有关部门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所以《通用硅酸盐水泥》新标准规定了水泥中氯离子含量不能超过0.06%。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对水泥质量问题加以重视,加强对水泥质量的监督与管理,杜绝由于水泥质量出现的安全事故。另外,有些小立窑厂被淘汰后改成粉磨站,产能非但没有缩小,反而变大了。这些小厂利用晚上低谷电进行粉磨,成本低,不重视质量,水泥强度不达标,质量不合格,有的甚至关闭后在没有任何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继续生产伪劣产品。林宗寿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对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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