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淘汰落后水泥9155万吨
5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各地下达2010年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2010年18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如下:炼铁3000万吨,炼钢825万吨,水泥9155万吨,玻璃648万重量箱,焦炭2127万吨,铁合金144万吨,造纸432万吨,酒精67.7万吨,电解铝33.9万吨,铜冶炼11.7万吨,锌冶炼11.3万吨,铅炼24.3万吨,电石71.8万吨,味精18.9万吨,柠檬酸1.7万吨,皮革1200万标张,印染31.3亿米,化纤55.8万吨。
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表示,今年内中国将不再审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并通过提高土地使用成本、加大差别电价加价幅度、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等手段,使落后产能无利可图、无法生存。
据了解,“十一五”前4年,中国单位GDP能耗已累计下降14.38%,较20%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国能耗强度下降速度放缓,三分之一的省区市单位GDP能耗出现反弹。
李毅中透露,目前工业能耗占中国总能耗的70%以上,是节能减排重点领域。但1季度,中国工业能耗、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0.1% 、27.6%,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上升0.38%。落后产能消耗多,污染重,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高是工业能耗排放居高难下的重要因素。
李毅中表示,面对淘汰落后产能中的诸多困难和问题,各职能部门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环保、能耗、安全、质量、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淘汰落后产能。
2.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提高土地使用成本;对落后产能执行差别电价并大幅提高加价标准;对能耗超标企业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
3.暂停“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的审批。
4. 对未完任务的企业要吊销排污许可证、停止新增授信支持、停止审批新投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用地,不予办理生产许可或撤回已颁发的生产许可,依法停止供水、供电。
李毅中要求,各地应尽快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地、市、县和企业,限期在当地媒体和互联网上公告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设备、淘汰时限及企业名单,确保今年应淘汰的落后产能在第3季度前全部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