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澄城县开展关闭水泥行业闲置放射源专项检查
近日,陕西澄城县环保局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对涉及该县的放射源水泥行业及其它放射源企业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专项检查。
通过检查,要求涉及放射源的水泥行业及放射源企业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后,交送放射性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并承担处置费用”确保辖区内放射源全部得到妥善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