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耗企业告别优惠电价
发布时间:【201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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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铁的手腕”淘汰落后产能,从告别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开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要求,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盲目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清理对高耗能企业的用电价格优惠。

  5月14日,记者从国家电监会获悉,近期将派出8个检查组,奔赴全国各地特别是高耗能企业密集的中西部地区进行电价稽查,全面清理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以及违规利用直购电政策变相给高耗能企业电价优惠的行为。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总监谭荣尧明确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各地方政府必须在近期对当地违规优惠电价展开自查,并于6月10日将自查结果上报国家发改委等相关主管部门。同时各地方政府在6月底前还须上报区域内将被执行惩罚性电价的高耗能企业名单。

  “谁都明白,关键在于地方政府的态度。”一位不愿具名的电力行业分析师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差别电价政策执行上一直存在问题,上次正常电价调整都有部分高耗能企业没调整到位。

  这位分析师还表示,“鉴于此前几年差别电价执行效果不佳,此次提高差别电价和实施惩罚性电价政策是否能取得预期成效,还有待时间考验。”

  由于历史原因,现行电价政策中电解铝、铁合金等高耗能企业用电享有一定幅度的价格优惠,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部分省(区、市)对本地区高耗能企业实行了不同幅度、不同方式的优惠电价,抑制了价格杠杆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的作用。

  《通知》中明确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同时还规定,对能源消耗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

  在电监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谭荣尧还谈到全国的供电形势,他预计今年全国新增装机容量约8500万千瓦,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用电量将呈现“前低后高”的发展趋势,但也不排除由于一些不确定因素如电煤供应价格波动和极端气候等,在个别地区、个别时段出现供电缺口。

  根据中电联公布的最新数据,1-4月,全国用电量同比增长23.85%。除了去年同期基数较低的原因,第二产业用电量明显回升也是导致用电量同比增速较快的一个重要因素。1-4月,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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